1. 申請資格:本院111學年度博士班一年級新生(排除在職生)
2. 初審方式:本院透過「院招生暨學術委員會」甄選,請準備10分鐘簡報。
3. 申請期限: 7月7日(星期四) 下午3點前提供初審簡報檔,逾時恕不受理。
4. 繳件方式:申請資料請寄至承辦人王蕙芬小姐信箱(hfwang@ym.edu.tw;分機65899)或親送至學院辦公室(生醫工程館306室)。
5. 自111學年度起,取消各院保障名額,改為各院初審推薦限定名額後,再於研發處複審會議中優選獲獎生。本院今年度可推薦名額:2名。
6. 說明:檢附本校執行科技部「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」施行細則。獲獎人於每年獎勵期間結束前一個月,須提出該年度之學習成績、學術成果、作品產出及參與國際化活動等之完整報告,送交所屬系所進行評量,並經院招生暨學術委員會同意後,始可續領下一年度獎學金。如獲獎人未能獲核下一年度之續領,學院得自同年入學之博士生另推薦人選遞補。獲獎人完整報告須送至研發處。
7. 複審時間:7月12日(星期二)上午9:00(每人簡報限時10分鐘);簡報順序將於7月7日(星期四) 下午3:30抽籤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