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職稱:行政專員。
二、工作項目:
(一) 協助本系教學及實驗課程。
(二) 協助採購、維護及保管實驗相關儀器設備、耗材。
(三) 系網頁更新、維護。
(四) 其他交辦事項。
三、公告期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0日止。
四、僱用期間: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。
五、待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(學士學歷至少36,570元/月起薪)。
六、資格條件:
(一) 學歷:生物醫學影像曁放射科學相關科系畢業。
(二) 專長、相關證照或經歷:具醫事放射師資格尤佳。
七、消極資格條件:
(一)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關係。
(二)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形:
1.有性侵害行為,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。
2.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,非屬情節重大,經機關(構)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。
(三) 不具在學身分(在職專班除外)。
八、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(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)。
九、上班地點:(陽明校區)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生醫工程館454室
十、其他:
(一) 特別休假:依勞動基準法辦理。
(二) 試用期: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,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,依規定進用;不合格者,停止進用。
十一、應徵方式: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,並註明應徵職稱,於112年6月20日前Email至(電子郵件:pcchen3@nycu.edu.tw)或郵寄至「112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」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陳小姐收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
(一) 最高學(經)歷。
(二)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。
(三) 個人自傳、履歷表及有助甄選之相關文件。
※合則約談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-1條所訂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事。
十三、洽詢: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陽明校區)(02)28267000轉(67217) (陳小姐)。
十四、備註:
(一)正取2名,得備取至多2名。
(二)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,得予從缺。